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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明成玉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傍晚。
    阳光从窗欞里斜斜射进来,落在那张苍白的脸上,把她从昏迷中一点一点拽回来。
    睁开眼,盯著头顶那根横樑看了好一会儿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    然后记忆回来了。
    明家倒了。
    爷爷死了。
    成天失踪了。
    財產充公了。
    她什么都没有了。
    明成玉猛地坐起来,胸口剧烈地起伏著,大口大地喘气,瞳孔里全是血丝。
    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”
    声音从喃喃自语变成嘶喊,又从嘶喊变成呜咽,最后整个人缩在床角,抱著膝盖,把脸埋进臂弯里,肩膀一耸一耸抖著。
    崩溃了。
    彻底崩溃了。
    此时,明玄和明陀一个收拾衣服,一个收拾乾粮,隨后把明成玉那辆吉普车开走了。
    发动机一响,车子衝出知青点的大门,扬起一溜黄土,转眼就消失在村道的尽头。
    明家都倒了,他们才不愿意留下来伺候明大小姐。
    不,不是伺候,是不能被牵连。
    明家做了那么多恶事,谁知道上面会不会追究到他们头上?
    先跑为妙,跑得越远越好。
    林雪薇站在院子里,嘴角慢慢弯起来,转身踩著轻快的步子,推开明成玉的房门。
    明成玉还缩在床角,听到动静抬起头,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桃子。
    “明大小姐——”
    林雪薇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故意把“大小姐”三个字咬得很重。
    “你的两个跟班跑路了哦,开著你的吉普车,跑得那叫一个快,我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说再见。”
    明成玉???
    “啊啊啊!!”
    该死的明玄,该死的明陀,她要把他们......
    把他们怎么样?
    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。
    林雪薇看著明成玉那张灰败的脸,心里痛快得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水。
    明成玉一个人坐在床上,呆滯了很久。
    脑子里一片混乱,恐惧、愤怒、不甘、绝望搅在一起,搅得她头晕目眩,噁心反胃。
    “完了......不......我还有修城!”
    没错,她还有傅修城。
    明成玉抬起头,眼睛里重新燃起光。
    明家没了,可傅修城还在。
    傅家还在。
    爷爷以前的计划,让她生下傅修城的孩子,成为傅家继承人的母亲......
    明成玉攥紧了拳头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出一道道白印子。
    嘴唇抿成一条线,眼神从崩溃变成疯狂,从疯狂变成一种病態的、偏执的坚定。
    傅修城是她唯一能靠的了。
    她不能鬆手。
    死都不能。
    崩溃的不止明成玉一个。
    书莞眼神阴沉坐在自己的床铺上,低著头。
    明毅死了,明老爷子也死了,明家这棵她拼命想攀上去的大树,连根倒了。
    她以为自己是个私生女不要紧,明毅死了不要紧,只要明老爷子还在,只要明家还是一流世家,她总有一天能回去。
    她甚至想好了以后怎么討好那个位高权重的老人,怎么让他心软,怎么让他把她写进明家的族谱。
    然后过上好日子!
    现在什么都没了。
    “啊啊啊——”
    书莞突然抓起旁边床铺的镜子,狠狠摔在地上,玻璃碴子飞溅。
    她又拿起另一边的水杯,砸向墙壁,水花四溅。
    枕头、被子、书本、梳子——她看见什么摔什么,房间里噼里啪啦响成一片。
    同一个房间的女知青们被她嚇了一跳。
    王秀秀本来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叠衣服,书莞一把抓起她叠好的衣服就想甩在地上。
    “啪!”
    王秀秀站起来,抢回衣服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
    书莞被打得偏过头去,脸上浮起五个红指印,整个人愣住。
    “书莞,敢扔我东西,打死你。”
    王秀秀收回手,居高临下看著她,声音不大,语气平平,可谁都不怀疑她说到做到。
    书莞捂著脸,眼神愤恨。
    瞪著王秀秀,嘴唇哆嗦著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
    王秀秀不像其他人,她不敢惹。
    这个女人现在是林石的对象,林可未来的嫂子——那个位置,本来应该是她的。
    书莞再次后悔了,像吞了一只活苍蝇,咽不下去,吐不出来。
    她狠狠瞪了王秀秀一眼,转身衝出房间。
    房间里安静了一瞬。
    一个女知青弯腰捡起自己被摔碎的镜子,一脸心疼,另一个把自己的枕头拍乾净,放回床上。
    还有一个人走到门口,朝书莞的背影呸了一口。
    “绿茶婊!”
    “就是,装什么装,早看清她了。”
    几个女知青你一言我一语骂了几句,然后转过头,看著王秀秀,齐刷刷竖起大拇指。
    “秀秀,好样的!”
    “早就该有人治她了。”
    王秀秀没说什么,弯腰继续叠衣服。
    她跟可可学了不少,谁敢欺负她,拿她出气,就狠狠打回去。
    北京城,明柔柔坐在镜子前,仔仔细细描眉画唇。
    粉底涂了一层又一层,盖住眼底的青黑和嘴角的细纹,腮红扫在两颊,添了几分血色,口红选了最正的朱红色,抿了抿,唇形饱满,像一朵开到极盛的花。
    换上那件藏青色的中山装,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上面,领口严严实实,看著朴素又规矩。
    可她知道,里面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,低到锁骨以下,低到弯腰时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。
    中山装的料子薄,贴身,勾勒出腰身的曲线,若隱若现,比什么都撩人。
    她不是要去找明箏。
    明箏那个堂姐,现在自身难保,找她有什么用?
    她要去找傅云。
    明箏的男人,她的堂姐夫。
    没错,明柔柔看上了傅云,更是看上了傅家。
    对著镜子最后看了一眼,明柔柔嘴角弯了弯,拿起桌上的小皮包,出了门。
    明家没了,她明柔柔可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。
    让她去厂里打工?
    让她在流水线上站著,一天十几个小时,挣那几十块钱的工资?
    做梦。
    她这辈子,就没碰过比茶杯更重的东西。
    她的手是拿来数钱、拿笔、端红酒杯的,不是去拧螺丝的。
    她依然要做高高在上的人。
    哪怕是做情人,又怎样?
    只要吃穿不愁,只要还能住在小洋楼里,还能穿丝绸、抹口红、喝红酒,谁在乎?
    情人也好,外室也罢,日子是人过的,不是给人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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