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从窗欞里斜斜射进来,落在那张苍白的脸上,把她从昏迷中一点一点拽回来。
睁开眼,盯著头顶那根横樑看了好一会儿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然后记忆回来了。
明家倒了。
爷爷死了。
成天失踪了。
財產充公了。
她什么都没有了。
明成玉猛地坐起来,胸口剧烈地起伏著,大口大地喘气,瞳孔里全是血丝。
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”
声音从喃喃自语变成嘶喊,又从嘶喊变成呜咽,最后整个人缩在床角,抱著膝盖,把脸埋进臂弯里,肩膀一耸一耸抖著。
崩溃了。
彻底崩溃了。
此时,明玄和明陀一个收拾衣服,一个收拾乾粮,隨后把明成玉那辆吉普车开走了。
发动机一响,车子衝出知青点的大门,扬起一溜黄土,转眼就消失在村道的尽头。
明家都倒了,他们才不愿意留下来伺候明大小姐。
不,不是伺候,是不能被牵连。
明家做了那么多恶事,谁知道上面会不会追究到他们头上?
先跑为妙,跑得越远越好。
林雪薇站在院子里,嘴角慢慢弯起来,转身踩著轻快的步子,推开明成玉的房门。
明成玉还缩在床角,听到动静抬起头,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桃子。
“明大小姐——”
林雪薇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故意把“大小姐”三个字咬得很重。
“你的两个跟班跑路了哦,开著你的吉普车,跑得那叫一个快,我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说再见。”
明成玉???
“啊啊啊!!”
该死的明玄,该死的明陀,她要把他们......
把他们怎么样?
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。
林雪薇看著明成玉那张灰败的脸,心里痛快得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水。
明成玉一个人坐在床上,呆滯了很久。
脑子里一片混乱,恐惧、愤怒、不甘、绝望搅在一起,搅得她头晕目眩,噁心反胃。
“完了......不......我还有修城!”
没错,她还有傅修城。
明成玉抬起头,眼睛里重新燃起光。
明家没了,可傅修城还在。
傅家还在。
爷爷以前的计划,让她生下傅修城的孩子,成为傅家继承人的母亲......
明成玉攥紧了拳头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出一道道白印子。
嘴唇抿成一条线,眼神从崩溃变成疯狂,从疯狂变成一种病態的、偏执的坚定。
傅修城是她唯一能靠的了。
她不能鬆手。
死都不能。
崩溃的不止明成玉一个。
书莞眼神阴沉坐在自己的床铺上,低著头。
明毅死了,明老爷子也死了,明家这棵她拼命想攀上去的大树,连根倒了。
她以为自己是个私生女不要紧,明毅死了不要紧,只要明老爷子还在,只要明家还是一流世家,她总有一天能回去。
她甚至想好了以后怎么討好那个位高权重的老人,怎么让他心软,怎么让他把她写进明家的族谱。
然后过上好日子!
现在什么都没了。
“啊啊啊——”
书莞突然抓起旁边床铺的镜子,狠狠摔在地上,玻璃碴子飞溅。
她又拿起另一边的水杯,砸向墙壁,水花四溅。
枕头、被子、书本、梳子——她看见什么摔什么,房间里噼里啪啦响成一片。
同一个房间的女知青们被她嚇了一跳。
王秀秀本来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叠衣服,书莞一把抓起她叠好的衣服就想甩在地上。
“啪!”
王秀秀站起来,抢回衣服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
书莞被打得偏过头去,脸上浮起五个红指印,整个人愣住。
“书莞,敢扔我东西,打死你。”
王秀秀收回手,居高临下看著她,声音不大,语气平平,可谁都不怀疑她说到做到。
书莞捂著脸,眼神愤恨。
瞪著王秀秀,嘴唇哆嗦著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
王秀秀不像其他人,她不敢惹。
这个女人现在是林石的对象,林可未来的嫂子——那个位置,本来应该是她的。
书莞再次后悔了,像吞了一只活苍蝇,咽不下去,吐不出来。
她狠狠瞪了王秀秀一眼,转身衝出房间。
房间里安静了一瞬。
一个女知青弯腰捡起自己被摔碎的镜子,一脸心疼,另一个把自己的枕头拍乾净,放回床上。
还有一个人走到门口,朝书莞的背影呸了一口。
“绿茶婊!”
“就是,装什么装,早看清她了。”
几个女知青你一言我一语骂了几句,然后转过头,看著王秀秀,齐刷刷竖起大拇指。
“秀秀,好样的!”
“早就该有人治她了。”
王秀秀没说什么,弯腰继续叠衣服。
她跟可可学了不少,谁敢欺负她,拿她出气,就狠狠打回去。
北京城,明柔柔坐在镜子前,仔仔细细描眉画唇。
粉底涂了一层又一层,盖住眼底的青黑和嘴角的细纹,腮红扫在两颊,添了几分血色,口红选了最正的朱红色,抿了抿,唇形饱满,像一朵开到极盛的花。
换上那件藏青色的中山装,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上面,领口严严实实,看著朴素又规矩。
可她知道,里面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,低到锁骨以下,低到弯腰时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。
中山装的料子薄,贴身,勾勒出腰身的曲线,若隱若现,比什么都撩人。
她不是要去找明箏。
明箏那个堂姐,现在自身难保,找她有什么用?
她要去找傅云。
明箏的男人,她的堂姐夫。
没错,明柔柔看上了傅云,更是看上了傅家。
对著镜子最后看了一眼,明柔柔嘴角弯了弯,拿起桌上的小皮包,出了门。
明家没了,她明柔柔可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。
让她去厂里打工?
让她在流水线上站著,一天十几个小时,挣那几十块钱的工资?
做梦。
她这辈子,就没碰过比茶杯更重的东西。
她的手是拿来数钱、拿笔、端红酒杯的,不是去拧螺丝的。
她依然要做高高在上的人。
哪怕是做情人,又怎样?
只要吃穿不愁,只要还能住在小洋楼里,还能穿丝绸、抹口红、喝红酒,谁在乎?
情人也好,外室也罢,日子是人过的,不是给人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