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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问一个男人对那句话最敏感,那一定有“算你厉害”。
    这句话如果从男人口中说出来,那一定是极高的讚扬。
    但是这句话如果从女人口中说出来,那就有点侮辱的意思了。
    本来不打算唱的陆然,看来没得选了。
    “算你厉害。”
    沈月歌这句话说得云淡风轻,但语气里的那个味儿,陆然一下子就品出来了。
    什么叫“算你厉害”?
    陆然看著沈月歌那张写满了“无所谓”的脸,又看了看不远处那个还在唱著歌的街头歌手,牙一咬。
    “行,你等著。”
    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,走到那个街头歌手面前。
    对方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,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,抱著一把有些旧的木吉他,面前的琴盒里零零散散躺著几张钞票。
    他唱的是一首老歌,嗓音带著点沙哑,挺有味道的。
    看到陆然走过来,他停下了弹唱,抬头看著陆然:“哥们,有事?”
    陆然指了指他手里的吉他,开门见山:“大哥,吉他借我用一下,唱首歌,行吗?”
    街头歌手愣了一下,打量了陆然一眼,又看了看陆然身后那群举著手机、满脸兴奋的年轻人,大概明白了什么。
    “行啊。”他爽快地把吉他递过来,“你会唱什么?我给你伴奏?”
    “不用,我自己来就行。”陆然接过吉他,试了试音,“谢了大哥。”
    街头歌手让开位置,退到一旁,抱起胳膊,一副看好戏的表情。
    毕竟他也在这里唱了许久了,这时候正想歇一歇。
    今晚的收益並不高,所以他也並不在意陆然占用一会时间,如果陆然唱的不好,正好自己再唱,更能体现出自己的水平。
    如果陆然唱的比自己好,那正好接著陆然的手,让周围的群眾给自己扫点红包。
    一举两得。
    同时他看著陆然的架势,也很好奇陆然的实力到底如何。
    陆然在麦克风前坐下,把吉他抱好,隨手拨了两下琴弦。
    这时候,周围已经有路过的行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,纷纷停下脚步。
    一个戴著鸭舌帽的年轻人拉著女朋友的手凑过来:“誒,这是要换人唱了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啊,看这哥们长得还挺帅的。”
    “帅有什么用,唱歌好不好听才是关键。”
    陆然没理会周围的窃窃私语,手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拨,一段轻柔的前奏流淌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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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时候的沈月歌也已经举起手机,镜头对准陆然,眼睛却在手机屏幕和陆然的脸之间来回切换。
    她心里其实也有点好奇,陆然会在这种场合唱什么歌。
    是唱自己的《稻香》?
    还是唱给她写的那些歌?
    又或者隨便哼一段旋律糊弄过去?
    陆然一开口,沈月歌小手有些一抖。
    又是新歌?
    陆然真的打算到一个地方唱一首歌吗?那桂粤两省可是有点亏啊。
    正当沈月歌有些胡思乱想的时候,陆然的声音已经传了出来。
    “让我掉下眼泪的,不止昨夜的酒。让我依依不捨的,不止你的温柔……”
    沈月歌听过陆然唱很多歌,从《最初的梦想》到《稻香》,从《铁血丹心》到《手心的蔷薇》。
    她甚至听过陆然用明日那个身份录的所有demo。
    但她从没听过这首歌。
    旋律简单得像在说话,没有华丽的技巧,没有高音炫技,就那么平平淡淡地唱著,像是一个人在深夜里自言自语。
    可正是这种平淡,让整首歌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。
    像是走在一条很老的街上,两边是昏黄的路灯,风里带著深秋的凉意。
    “余路还要走多久,你攥著我的手。让我感到为难的,是挣扎的自由……”
    陆然的声音不大,但周围的嘈杂声在这一刻忽然小了下去。
    那个街头歌手原本抱著胳膊靠在路灯柱上,听到这里,渐渐地,胳膊放下来了,身体也不自觉地往前倾了倾。
    沈月歌,握著手机的手因为激动的也已经有些发抖了。
    而接下来的歌词,更让她感觉心中一暖。
    “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喔噢喔~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……”
    成都。
    沈月歌的眼神从惊讶变成了温柔。
    这是他们来到成都的第一个晚上。
    这首歌,是今天才写的。
    甚至有可能是在刚才来的路上,或者就是在看到这个街头歌手的瞬间才有的灵感。
    但她更愿意相信,陆然是在听到她说“算你厉害”之后,才写的这首歌。
    因为歌词里那种“和你一起在街上走走”的感觉,就像是在诉说著两人在成都街头的閒逛。
    隨著陆然的歌声响起来,周围的行人越聚越多。
    一个穿著风衣的女生停下脚步,听著听著,眼眶突然红了,她旁边的闺蜜小声问她怎么了,她摇摇头没说话,只是把手机掏出来,也打开了录像。
    一对中年夫妻手挽手路过,丈夫本想拉著妻子走,妻子却拽住了他的袖子:“等一下,这歌挺好听的。”
    一个外卖小哥把电动车停在路边,头盔都没摘,就那么站在车上听著,甚至都忘了自己送的外卖快要超时了。
    陆然的声音还在继续。
    “你会挽著我的衣袖,我会把手揣进裤兜。走到玉林路的尽头,坐在小酒馆的门口……”
    沈月歌的嘴角忍不住地上扬。
    这首歌太狡猾了。
    明明是在写一座城市,却让人听出了恋爱的味道。
    而且最狡猾的是,这首歌里没有一句“我喜欢你”或者“我爱你”,但每一句都像是在说“我想和你在一起”。
    她都能想像到这首歌要是发出去,评论区会是什么画风。
    肯定会有无数人说“这首歌是写给成都的情书”。
    但沈月歌知道,这首歌是写给成都的,但也是写给她的。
    歌词中的经歷,一句句,都在表达著两人之间的感情。
    现场已经安静得只剩下陆然的吉他和他的声音。
    连那个街头歌手都靠在路灯柱上,闭著眼睛,跟著旋律轻轻点头。
    副歌部分再次响起时,陆然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笑意。
    “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喔噢喔~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……”
    他抬头,目光越过人群,落在沈月歌身上。
    沈月歌正举著手机拍他,隔著屏幕和他的目光撞在一起。
    她没有躲开,而是对著镜头比了个口型。
    陆然看出来了,她说的是——“算你厉害。”
    这次是真的“算你厉害”。
   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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