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热的脑浆与血液溅了他一脸。
作为隔壁松树领领主与女僕的私生子,亚瑟的命运从出生起就写好了。
大贵族的私生子,能凭藉著父辈的捞个爵位。
他这种小贵族的野种,最好的出路就是去骑士团卖命,用军功换一个渺茫的未来。
十二岁进北境骑士团,摸爬滚打六年,他从一个新兵蛋子干到了骑兵小队长,是在平原上跟魔族真刀真枪拼杀过的精锐。
可军功够了,爵位却遥不可及。
心灰意冷下,他离开骑士团,被父亲安排到落日城,给前任领主蒙塔古当个城堡骑士。
他本以为,自己的下半辈子,就是娶一个同样出身、满身草药味的私生女炼金术士,生一窝嘰嘰喳喳的孩子,平淡度日。
直到现在,他才意识到自己12岁到现在,所有的战斗都是小儿科!
……
城墙缺口处,两个篮球场大小的狭窄空间,拥挤著上千人。
地面被鲜血浸透,踩上去一滑,站都站不稳。
两军对撞的瞬间,出乎意料地打成了平手。
漏斗形拒马阵迟滯了魔族的衝锋,长矛的长度优势在狭窄地形发挥到极致,火枪手在后排贴著自己人的耳朵根开火。
铅弹轰开魔族的重甲,將一个个高大的身躯打成破烂的血袋。
在绞肉机般的战场上,个人武艺被无限压缩,除非是战斗类型的超凡者。
刚捅死面前的敌人,还没来得及喘口气,侧面砸来的战锤就可能敲碎你的头盖骨。
攻击来自四面八方,来自每一个看不见的角落。
但这均势只维持了不到五分钟。
隨著时间推移,魔族身体素质的优势开始显现。
他们的人均三层重甲,在乱战中提供了无与伦比的防护。
城防军的阵线被一点点向后压。
【城防军士气-1】
【城防军士气-3】
【城防军士气-2……】
李昂眼前的面板上,代表士气的数字疯狂闪烁。
终於,一个领民崩溃了。
他看著同伴被魔族一斧头劈死,內臟流了一地,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,扔掉长矛,转身就跑。
然而,他只跑出两步。
一道剑光闪过。
逃兵的头颅冲天而起,腔子里的血喷出三尺高,无头的尸体踉蹌著扑倒在地。
李昂甩掉剑上的血珠,奋力嘶吼。
同时,他眼中闪烁著微光,【序列九·吟唱者】能力发动。
“想想你们的家人!想想你们的孩子!身后就是你们的家!不想让他们被魔族当成过冬的粮食,就给我杀!”
“杀!”
濒临溃散的民兵稳住了。
当然除了李昂的超凡能力,还有他们身边还有二百八十名悍不畏死的城防军在用命拼杀。
在他们身后,是三十二名城堡护卫在压阵、火力支援。
在他们头顶的屋顶上,是十名【猎兵】在挨个点掉冲得最凶的魔族军官、巨魔。
而最重要的是,他们的领主正站在所有人的最前方。
这一刻,李昂就是这支临时拼凑的军队唯一的定海神针。
亚瑟看到了这一幕,心中巨震。
他见过的贵族领主不少,但能在城破之时,与一群泥腿子並肩作战,甚至亲手斩杀逃兵以正军法的,整个法兰克帝国恐怕也找不出五个。
亚瑟脑子里闪过几天前跟领主的对话。
“魔族军队的战斗力怎么样?”
他当时的回答是:“单打独斗……不好说。”
“但如果是打仗,看的是组织度和士气。”
“百人之下的战斗,人族军队並不怵他们。”
“千人的战斗,指挥官要拿出所有家底,所有的精锐侍从,用命去拼,可以贏。”
“上了万,不可敌。”
李昂当然不会打无准备的仗。
他敢在这里硬碰硬,是因为他有人数优势,更因为他用那场演讲和超凡能力,把为何而战给所有人讲清楚。
猎户巴德就在亚瑟身边,嘶吼著將手中的长矛向前刺出。
他想起了领主大人演讲时说的话。
这里守不住,他的安娜,他的孩子,都活不了!
“为了落日城!”
“守卫落日城!”
呼喊声匯成一股洪流,压过了魔族的咆哮。
【士气+3】
【士气+2】
【士气+1】
摇摇欲坠的阵线,奇蹟般地反推了回去!
另一边,卡奥斯同样红著眼,挥舞著战斧,身先士卒。
他像一头受伤的野兽,將所有的疯狂都倾泻在面前的敌人身上。
双方都没有了退路。
溃退,就意味著死亡。
他们无法劫掠足够的粮食,还浪费了这么多,完全赔本。
回去就是饿死的结局。
卡奥斯想不通。
为什么?
为什么这群孱弱的人族不怕死?
他们明明一大半都是临时拉来的民兵,虽然握著长矛的姿势意外的標准,但那怯懦的眼神是装不出来的。
自己只不过是想杀了他们,抢光他们的粮食,再把他们的女人和孩子抓回去当奴隶和生育工具而已!
他们为什么要反抗得如此激烈?
就在他分神的瞬间。
咻!
一枚铅弹擦著他的耳边飞过,精准地命中了他身后一名正在发號施令的魔族百夫长。
那名百夫长的头盔应声而碎,整个人直挺挺地向后倒去。
又是那种该死的火枪!
卡奥斯猛地抬头,看向街道两侧的屋顶。
那里,一个个【猎兵】,趴伏在阴影里,每一次扣动扳机,都必然会有一名魔族军官或重甲单位倒下。
而己方后方的弓弩射不穿对方的盔甲,被死死压制。
魔族的消耗速度跟人族差不多,但是人族的数量是他们的两倍!
此消彼长之下,胜利的天平,开始向李昂这边倾斜,魔族的阵线开始后退,最后有了崩溃的跡象。
现在的战斗已经没了任何技巧可言。
拼的是恨、是组织度、是意志力,是谁更不把命当回事。
亚瑟感觉自己的喉咙快要冒烟,双腿软得像麵条。
但停下来,就会死。
这一个月,他的力量、速度、反应能力,都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提升。
过去需要两年苦练才能达到的进步,他这一个月就轻鬆超越了。
是至高真神……还是领主大人?
他来不及细想。
“杀!”
他侧身躲过一柄战斧,手中的叶捶打碎了一个魔族的脑袋。
“杀!”
他与一个魔族角力,陷入僵持,旁边的猎户巴德一矛从背后捅穿了那个魔族的脖子。
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,机械地重复著刺击与格挡的动作,直到……
前方,剩下的一百多魔族通过缺口跑到城外,四散奔逃。
光明。
他下意识地抬头,阳光穿过坍塌的城墙缺口,刺眼却温暖。
活下来了?
亚瑟麻木地低下头。
他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血人。
他环顾四周。
尸体铺了一层,魔族的,人族的,混杂在一起,分不清彼此。
残肢断臂隨处可见,鲜血匯成暗红色的小溪,在尸体间蜿蜒流淌。
活下来的战友,或站或坐,每个人都像他一样,浑身浴血,眼神空洞,灵魂像是被抽乾了。
亚瑟忽然咧开嘴,想笑。
喉咙里只发出一阵嘶哑的嗬嗬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