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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城堡庭院中。
    为了掩人耳目,李昂已经將样品带回城堡中,准备实验。
    一张橡木长桌上,静静地躺著三把崭新的燧发枪,旁边是一盘码放整齐的圆形铅弹和一袋刚从炼金工房买来的火药。
    火药在法兰克王国並非秘闻,在许多炼金工坊里都能找到。
    但因其用途狭窄,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,它不过是一种能剧烈燃烧的粉尘,仅此而已。
    至於帝都已经出现的火门枪,在落日城这种偏远地方,也就铁匠铺造出来玩玩,知道的不多。
    薇拉、艾琳、玛格丽特和几个女僕站在远处,好奇地看著这边的新鲜事物。
    十余名城堡护卫则围在桌边,神情各异。
    李昂拿起一把燧发枪,入手沉重,做工扎实。
    矮人们的手艺无可挑剔,特別是那根厚实的枪管,十分光滑。
    “大人,这就是您说的新式武器?”德克兰在一旁问道。
    他无疑是失望的。
    当时李昂画出图纸来,他没怎么看,因为,看不懂。
    但是,老大说这玩意居然能改变战爭形態……
    就这?
    这东西也能叫武器?
    德克兰的视线在枪身上来回扫视。
    没有锋刃,没有尖刺,这玩意儿要怎么捅进敌人的皮肉里放血?
    难不成是当钝器使?
    可大的一端是木头做的,轻飘飘的,砸人能有多疼?
    怎么著也得在头上绑块铁疙瘩才像样。
    这玩意的杀伤力,恐怕还不如农夫手里的草叉。
    狗都不用!
    我德克兰就算是被打断手脚,用牙去咬,也绝不会用这种烧火棍上战场!
    当然,这是老大的主意,面子还是要给的。
    抱著同样想法的,不止德克兰,还有在场所有的护卫。
    毕竟,在他们的就观念里,打仗,就是应该像个男人一样,血与肉的碰撞!
    这种奇技淫巧,可太不骑士了,恐怕只有那些要下地狱的小人才用。
    “大人。”
    亚瑟忍不住开口,他曾在骑士团中服役,见多识广。
    “这种火器,在下也曾见过,声音大烟雾浓,精度还不高,不堪大用。”
    “大人,我们不能病急乱投医,要击退魔族,终究还是要靠將士们的刀剑与勇气……”
    李昂没有回答他们。
    他只是笑了笑:“好不好用,看了就知道。”
    他拿起火药袋,將那些平平无奇的黑色粉末小心地倒入枪管,又取出一小块亚麻布包裹住铅弹,用通条將其一路捅到底,最后在击发位的药池里也撒上引火的火药。
    一套动作行云流水。
    他举起枪,瞄准了远处一个套著胸甲的人形靶子。
    就在眾人以为他要亲自展示时,李昂却咳嗽了两声,放下了枪:“我想了想,这惊天动地的第一响,如此荣耀,不能让我一人独享。”
    他將枪塞进德克兰怀里:“你来。”
    “不不不,大人,我可没出半分力气。”德克兰连连摆手。
    “这是命令。”李昂不容置喙,顺手拿起一个头盔,扣在了德克兰脑袋上。
    矮人的手艺李昂是信得过的,但凡事总有万一。
    李昂简单讲解了一遍击发流程。
    德克兰只听了一遍,就完全掌握了。
    德克兰对杀戮一道向来有天赋,刀枪剑戟、弓弩长矛,无一不通,可那都是累月的训练与实战换来的。
    像这样,十几分钟就能上手一件全新的武器,除了弩箭,他想不出第二种。
    不,这比弩箭还简单!
    弩箭好歹还需要力气去拉开弓弦。
    可老大说的威力也太夸张了,是弩箭的几倍?
    杀人是件很难的事,这么简单就能使用的东西,真能轻易夺走性命?
    另一边的亚瑟满脸渴望与好奇。
    李昂看出了他的心思,將第二把枪递给了他。
    亚瑟如获至宝,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,爱不释手。
    薇拉也想上来摸摸,李昂只是抬了抬手,少女想起惩罚一事,顿时霞飞双颊,轻哼一声,躲到了玛格丽特的身后。
    李昂让两人模擬操作了几轮,確认无误后,便示意他们可以实弹射击了。
    靶子立在二十米开外,是一个穿著陈旧板甲的稻草人。
    德克兰和亚瑟按照李昂教的,举枪,抵肩,三点一线瞄准,然后扣动了扳机。
    两声前所未有的巨响,如同平地惊雷。
    所有人都被这巨大的声浪嚇了一大跳。
    薇拉尖叫一声捂住耳朵,小脸煞白。
    从未有任何武器,给薇拉带来过如此强烈的震撼。
    她见过北境山脉深处喷发的熔岩,也见过东境沙漠里遮天蔽日的沙暴。
    而现在,老大造出的这东西,虽然远不及真正的神罚雷霆,却让她感觉到,这已非凡人所能掌控的力量。
    玛格丽特也花容失色,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。
    唯有艾琳,强作镇定地站在原地,脸上带著一丝优越感。
    她在帝都见过类似的东西,虽然远不及这个,但好歹有心理准备。
    她朝一旁的薇拉挑衅的挑了挑眉,薇拉不服气地撇过头去。
    艾琳感觉自己扳回一局。
    硝烟散去,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远处的靶子。
    那件板甲的胸口处,赫然出现了两个乾净利落的小孔。
    德克兰和亚瑟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难以置信。
    两人快步上前,围著靶子嘖嘖称奇。
    德克兰伸手摸了摸那小孔的边缘。
    这件板甲他认得,领口处有铁锤与雄狮的印记,是帝都铁匠行会出產的制式胸甲,前缘最厚处的足有七毫米。
    想要对付这种铁罐头,要么用重型军弩在近距离攒射,要么就得靠战锤、长戟这类重型破甲兵器去硬砸。
    燧发枪的威力,至少是普通弩箭的三倍。
    穿透力甚至比重弩还强!
    这威力……穿透力……
    狗不用?我用!
    我天天用!
    而亚瑟的思绪回到了从前。
    魔族虽然皮糙肉厚,可连长弓都挡不住,更別说这个了。
    要是当年自己面对那些魔族杂碎时有这玩意,何至於断掉两根肋骨?
    更关键的是,它的填装速度,熟练之后,几乎能与弩箭相当,一分钟打出两三发不成问题!
    亚瑟:“大人,这东西……產量如何?”
    李昂淡淡道:“在第一场雪落下,魔族袭来之前,那十一个矮人,能为我们生產出三十多根合格的枪管。”
    “但只有矮人能做到,换成人类工匠,一个月能做出一根。”
    李昂看著亚瑟眼中闪烁的光芒,大致猜到了他的想法。
    如果这种武器能够量產,只需要简单训练几天,就能培养出一大批手持火枪的战士。
    不限年龄,不限出身,甚至不限性別,只要有力气扣动扳机,一个农夫就能轻易杀死一名重甲骑士!
    “请问大人,那它的精准度呢?”他追问道。
    李昂实话实说:“远不如弩箭,五十米开外,就只能看运气了。”
    听到这话,亚瑟明显鬆了口气。
    如果射程和精准度再能媲美弓弩,那骑士这个阶层,就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。
    李昂下达了命令:“你们两个,把使用方法教给所有城堡护卫。”
    “我要组建一支火枪队。”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行文字,悄然浮现在李昂眼前:
    【燧发枪已出现】
    【您解锁了新的兵种模板:线列步兵】
    【兵种特性:线列齐射、刺刀衝锋】
    【当前兵种:城堡护卫】
    【编制:40人(实到:36人)】
    【忠诚度:67/100】
    【士气:62/100】
    21人:
    【训练度:69/100】
    15人:
    【训练度:98/100】
    【是否將『城堡护卫』转职为『线列步兵』?】
    李昂的嘴角微微勾起。
    还能这么玩?
    那还说什么?
    转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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