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昂率二十名城堡护卫与五十名城防军的队伍抵达时,整个庄园死一般沉寂。
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焦糊味和血腥气。
除了几栋被熏得焦黑、仍在冒著缕缕青烟的农奴棚屋,这里和他上次来时几乎没什么两样。
大部分农奴和粮食早已迁入城內,魔族的放火,更像是一种泄愤。
玫瑰庄园管事迈尔斯,那身形微胖的中年男人迎了上来。
他看到李昂身后那二十名装备精良、眼神冷冽的城堡护卫,以及三十名手持长矛、队列整齐的城防军。
这阵仗,让他那颗悬著的心,瞬间落回了肚子里。
“大人!”
迈尔斯快步上前,单膝跪地,声音颤抖:“属下无能,请大人降罪。”
“昨夜,大约三十名魔族斥候袭击了庄园,我们……们没敢正面迎击,只能眼睁睁看著他们……”
“起来说话。”李昂摆了摆手,打断了他的懺悔。
十个庄园护卫打不过魔族斥候这很正常。
迈尔斯站起身,领著李昂走向庄园中央的空地,那里並排躺著五具用草蓆盖著的尸体。
“大部分农奴和粮食都按您的命令撤了,损失不大。”
迈尔斯指著尸体,低声道:“这三个,是已经进城又偷偷跑回来的,想……顺点东西,死不足惜。”
他的声音沉了下去:“另外两个,是我的同僚,还有一个被魔族带走了。”
李昂示意护卫掀开草蓆。
五具尸体,死状悽惨,圆睁的双目中凝固著死前的惊恐。
其中两名护卫的胸膛被撕开了三道深可见骨的巨大爪痕,肋骨外翻,內臟清晰可见。
李昂的目光在尸体上停留片刻,隨即转向身边的德克兰。
“你跟魔族交过手,说说看。”
德克兰蹲下身,用手指沾了点已经凝固的黑血,凑到鼻尖闻了闻,又仔细查看了伤口。
“老大,这些杂碎,和我上次遇到的不一样。”
德克兰站起身,脸色凝重:“上次那些用武器,更像是军队,这些……更像是野兽。”
“但有相似之处。”
他指著地上的尸体:“皮糙肉厚,筋骨结实,我敢打赌,寻常人拿刀剑砍在他们身上,最多留下一道白印。”
德克兰走到不远处一堵石墙边,指著墙上几道清晰的撞击裂痕和喷溅状的血跡。
“这里,是他们最后战斗的地方。”
“一个魔族,把那两个护卫逼到了墙角。”
“从地上的脚印和武器的划痕看,这两个庄园护卫,进行过围攻。”
“他们经验很足,一个主攻,一个侧翼骚扰。”
德克兰的声音冷了下来。
“然后,他们被同一个魔族杀掉。”
“一个被撕开胸膛,另一个的脑袋被活生生拧了下来。”
嘶……
周围的城防军士兵,听到这番分析,不仅倒吸一口凉气。
有人不自觉地握紧了矛杆。
两个训练有素的庄园护卫围攻一个魔族,却被瞬间反杀。
他们这些只站过军姿、练过刺稻草人的新兵,能比庄园护卫强多少?
三年前城墙下的惨剧仿佛又重现眼前。
斗志再高,终究没见过血。
【城防军】
【士气-3】
【士气:56/100】
李昂看著眼前的文字,皱了皱眉头。
一魔当五人。
看来,这句话真不是空穴来风。
近身肉搏,一个普通人类士兵在魔族面前,和一只猪没什么区別。
李昂之前听说过一段谚语。
听到魔族要来的传言才跑的,是为下勇。
听到魔族马蹄的声音才跑的,是为中勇。
看到魔族才跑的,是为上勇。
敢於跟魔族打野战,是为超勇!
帝国十大军团的主力超勇,几个大公爵手里的精锐私兵也超勇。
整个法兰克帝国超勇的人加起来,不超过二十万。
这伙斥候,必须儘快解决掉。
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滥杀无辜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放任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肆意妄为,自己这个新领主的威严何在,而且士气也会掉不少!
领地內的其他村庄和庄园还未完全撤离,那些都是他宝贵的人口和资源。
绝不能让恐慌蔓延。
李昂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护卫和城防军士兵,他们的脸上都带点畏惧。
“怕了吗?”
“老大,我手正痒呢!”
德克兰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昂扬斗志。
“上次没能跟那些畜生硬碰硬,正觉得可惜。”
他摩挲著腰间的剑柄:“不过,咱们怎么搞?”
“这帮畜生跟泥鰍似的,滑不溜手。”
“咱们如果进林子里找他们,跟大海捞针一样。”
“不。”李昂摇了摇头,“我们不去找他们。”
“我们,守株待兔。”
他转向薇拉:“从现在开始,用你的小黑,给我盯死城外剩下的几个庄园。”
薇拉立刻点头,神情严肃。
李昂说道:“这些魔族,和饿疯了的野狗没什么两样。”
“他们这次几乎空手而归,只尝到了血腥味,绝对不会甘心。”
“城外最有油水的地方,就是我的庄园和產业。”
“我要让他们自己送上门来。”
李昂眼中杀意一闪。
“保罗,传我的命令,让城南庄园的农奴暂时留下,再从城里调拨一批粮食和物资过去,做出加固防御的假象。”
“然后,通知城堡,调十五名城堡护卫,五十名城防军,跟我去庄园里埋伏。”
“至於其他庄园,派军队保护,加快撤离速度。”
一个计划,在李昂脑中迅速成型。
他要用一个庄园做饵,钓出这支神出鬼没的魔族斥候部队。
这是城防军整训后的第一次实战。
如今的城堡护卫,已经装备了十五支燧发枪。
这也是燧发枪第一次亮相。
他要用这三十个魔族的脑袋,来检验他军队的成色。
至於魔族不上鉤?
那更好。
等所有人都被军队护送进城,他再无顾虑,有的是时间跟他们慢慢算总帐。
当然,李昂也想试试黛安娜这个炼金术士能不能给燧发枪增强一下威力。
黛安娜能製作炼金器具,给武器工具附魔。
这让李昂想入非非,短时间拉起一支超凡者队伍不可能。
將武器附魔,这个应该不难。
“回城,调动部队。”李昂下达了最后的命令。
……
与此同时,落日城外的幽暗密林深处。
一处临时的营地里,篝火烧得正旺。
巴赫撕下一条烤得滋滋冒油的人腿,递给身边一个身高近四米、浑身肌肉虬结的巨魔,格隆塔。
那巨魔咧开大嘴,一口咬下,咀嚼时发出令人牙酸的骨骼碎裂声。
篝火上烤著的,正是从玫瑰庄园抓来的那个庄园护卫。
“宗酋大人说的没错,这个新来的人族领主,確实有两下子。”
巴赫灌了一口烈酒,擦了擦嘴:“比之前那个叫蒙古塔的废物强太多了。”
“他把大部分农奴和粮食都弄进了城里,外围的庄园刮不出几两油水。”
“但我们的目的也算完成了一半。”
巴赫冷笑道:“落日城外围的防御形同虚设,至於那个领主的军队……我们还没试过。”
“妈的,这个领主真不懂规矩!”
另一个魔族战士往火堆里啐了一口:“按北境的规矩,『长冬』之年,这些小贵族不都该老老实实地把城外的农奴和庄园让出来,换自己一座城池的安寧吗?”
“他倒好,吃干抹净,什么都不给我们留!”
巴赫的眼神也阴沉下来。
这確实是北境边疆,领主与魔族之间一条心照不宣的潜规则。
短冬的次数多,他们追隨八大旗主南下劫掠,看不上落日城这种穷乡僻壤。
可到了好几年遇不上一次的长冬,大雪封山,各自为战。
为了活命,他们这些中小部族就像饿狼,见人就咬。
而那些人族领主,为了避免惨烈的攻城战,往往选择用城外的领民和財產,来餵饱他们。
这是一种默契。
可这个新来的领主,打算把规矩彻底踩在脚下!
真把农奴当人了?
根据他的理解,这些农奴不就是领主的私產吗?
巴赫將腿骨扔进火里,发出一声爆响。
“他想让我们的勇士饿著肚子过冬?”
“那就得问我们手里的剑,答不答应了。”
他眼中凶光毕露:“一座被掏空了外围的孤城……一个不懂规矩的领主……”
“腹中空空的饿狼,可是真的会攻城的!”